吹灰器运行限制
公司致力于锅炉除灰及气力输送设备的研究制造,产品广泛使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热电、水泥、环保等行业的燃煤、燃油垃圾焚烧及各种余热利用锅炉的吹灰作业接下来简单介绍吹灰器运行限制。1)吹灰器只能在下表所列的负荷下或负荷变化率下使用

2)在进行低于50%ECR的减负荷操作时,在减负荷前应完整吹灰一次。
3)当负荷低于50%ECR,且从开始降负荷算起已连续运行12小时或完成很后一次吹灰后16个小时。如果由于负荷的原因超出上述时间,此时应升负荷并投运吹灰器。在试运期间内对上述时间进行标定。当燃料的灰成分变化较为明显时,为优化锅炉的性能,必须对吹灰顺序和频率进行必要的改变或调整。
4)如果要求在50%ECR下运行,在对三级过热器区域吹灰后锅炉必须稳定运行20分钟以上,因为对该区域吹灰会短时间影响蒸汽参数。
5)在负荷变化后20分钟,严禁对三级过热器吹灰。
6)在磨煤机启停期间严禁吹灰。
7)为了防止水冷壁壁温不均匀,严禁连续投运相邻的三层墙式吹灰器。
8)为了防止污染程度不平衡,严禁单侧投运伸缩式吹灰器。
9)为了防止结渣程度不平衡,严禁单侧投运墙式吹灰器。
10)为了防止结渣程度不平衡,吹灰时,同层相邻的三只吹灰器不能同时不投。
11)根据上面提到的严禁单侧运行的要求,如果一侧吹灰器出现故障,必须在很短时间内修复。
12)成对的吹灰器只能同时投运,但空预器区域的吹灰器除外。
13)A、B空预器的吹灰器不必同时投运(受蒸汽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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